GDF4.0-6/GDF4.0-8/GDF4.0-10離心管道風機
GDF4.0-6/GDF4.0-8/GDF4.0-10離心管道風機在吸收國外管道風機先進技術的 基礎上研制而成的一種新型低噪聲風機產品,葉輪采用多葉前向離心葉輪機械化模壓成型,具有較低的噪聲,并經動,靜平衡校正,運轉平衡可靠
GDF4.0-6/GDF4.0-8/GDF4.0-10離心管道風機的詳細資料
編輯
1.管道通風機選用控制參數為風量、全壓、效率、噪聲、電機功率等。
2.根據被輸送氣體的物理、化學性質,選擇不同用途的通風機。如輸送清潔空氣,應選擇一般通風機;輸送易燃、易爆氣體,應選擇防爆通風機;輸送腐蝕性氣體,應選用耐腐蝕風機。
3.通風機選型時,應考慮管路系統的漏風損失、計算誤差,以及通風機實際風量、風壓的負偏差,一般采用風量為1.05~1.1,風壓為1.10~1.15的安全系數。但也不采用過大,以防止通風機長期處在低效率區運行。
4.GDF4.0-6/GDF4.0-8/GDF4.0-10離心管道風機注意管網阻力特性與通風機特性的匹配關系。為使通風機能穩定運行,應使通風機在其*率點附近工作,通風機的工作點位于性能曲線中全壓峰值點的右側(即大風量側,且一般位于全壓峰值的80%)。
5.對有消聲要求的通風系統,應首先選擇效率高、葉輪圓周速度低的通風機,且使其在*率點附近工作。還應根據通風系統產生噪聲和振動的傳播方式,采取相應的消聲和減振措施。
6.管道通風機是通過對葉片形狀的改變,使氣流在進入風機后,既有部分軸流作用,又產生部分離心作用,因此其性能介于軸流式風機和離心式風機之間。
7.管道通風機能提供中風壓和中等風量,用于高層民用建筑中的通風系統都是較合適的。
編輯
1.通風機安裝臺座(基礎、吊架)應具有足夠的強度、穩定性和耐久性,臺座的振動應滿足下列規定:
1)基礎裝置的自振頻率不得大于電機和通風機轉速的1/3;
2)通風機運轉時的振動速度與通風機靜止時的振動速度的差需大于3倍以上。
2.通風機進出口與風管之間連接,應設柔性接頭。進風管、出風管等裝置應有單獨支撐,并由基礎或與建筑物其他構件支撐牢固,機殼不應承受其它機件的重量。
3.通風機安裝在建筑物構件上時,應采取隔振措施。
4.通風機安裝可參照下列國家建筑標準設計圖集進行。
5.管道通風機可安裝在直風管上,具有接管方便,占用空間較小等優點
版權所有網站地圖 ICP備案號:魯ICP備18055491號-2 返回首頁 地址:山東省武城縣魯權屯工業園